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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税务登记

2017年01月15日 尚佰教育 http://www.shangbaiedu.com/ 来源: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

(一)开业登记

1.对象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以外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注意】即使是免税的和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地点

一般情况:生产经营所在地

发生争议: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

3.时间——自……起30日

例: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 30日。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链接】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4.证明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其他。

5.使用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注意】不包括缴纳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变更登记

1.时间——30日

企业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2.是否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看变化的内容是否涉及证件)

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三)停业、复业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2.纳税人应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3.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4.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5.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四)注销登记

1.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15日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15日(易考点)

3.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注销后30日办理新的登记。

【链接】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并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总结】开业和变更都是30天,注销15天。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注意1】《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链接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之日起,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注意2】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链接2】固定业务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纳税人税种登记(了解)

(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了解)

1.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2.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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